全校各学院、各单位:
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主要是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共6章、44条,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指出采购需求管理是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了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办法》阐明了采购需求的制定原则、包含内容、量化标准,明确了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类别、数额标准、调研方式。明确了采购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从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定价方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对采购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对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是学校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行为规范。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办法》,为贯彻落实《办法》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招标采购处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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