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工程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编号:LGZB-2025-121

2.2项目名称: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10万元/包

2.5最高限价:10万元/包

2.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择优选择3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武汉工程大学全校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共计约24.2亿元,涉及资产条目6.6万多条、资产数量31万台(套)。1包:26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约10.04万台套资产;2包:1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约10.63万台套资产;3包:28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约10.53万台套资产。详细采购需求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2.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实物盘点工作,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2.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2.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26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

(002)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1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

(003)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28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26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1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 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28家单位资产清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一)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以上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原件审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需原件审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在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领取磋商文件。

(二)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以上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3456245218@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获取文件时效性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4)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必须是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费转账信息:

项目名称:武汉工程大学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包号:);

账户: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0301010400202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1.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武汉工程大学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zbcg.wit.edu.cn/)

2.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同一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包竞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如同一供应商两个标包均排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顺序确定中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工程大学上级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工程大学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816246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洪广大酒店A座14楼

联系人:刘兴茹、胡松、陈晓君、谭莉、李智斌

电话:18186449699

电子邮件:34562452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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